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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尖上的肉是中心里的中心。

    上至气焰熏天的袁大人,下至操场上的大兵,目光都随着他的刀尖转,更准确地说是随着刀尖上的钱肉转。钱肉上天,众人的眼光上天;钱肉落地,众人的眼光落地……

    他用一块干净的羊肚子毛巾,蘸着盐水,擦干了钱胸上的血,让刀口犹如树上的崭新的砍痕。他在钱的胸脯上切了第三刀……第三刀下去,露出的肉茬儿白生生的,只跳出了几个血珍珠,预示着这活儿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这令他十分满意……他把第三片肉甩向空中,这一甩谓之谢鬼神……

    甩完第三片肉他回手就割了第四刀。他感到钱的肉很脆,很好割。这是身体健康、肌肉发达的犯人才会有的好肉……

    赵甲割下第五十片钱肉时,钱的两边胸肌刚好被旋尽……看到,钱的胸膛上肋骨毕现,肋骨之间覆盖着一层薄膜,那颗突突跳动的心脏,宛如一只裹在纱布中的野兔。他的心情比较安定,活儿做得还不错,血脉避住了,五十刀切尽胸肌,正好实现了原定的计划。让他感到美中不足的是,眼前这个汉子,一直不出声号叫。这使本该有声有色的表演变成了缺乏感染力的哑剧……他低头打量着钱的那一嘟噜东西。那东西可怜地瑟缩着,犹如一只藏在茧壳中的蝉蛹。他心里想:伙计,实在是对不起了!他用左手把那玩意儿从窝里揪出来,右手快如闪电,嚓,一下子,就割了下来……钱连声嚎叫,身体扭曲,那颗清晰可见的心脏跳动得特别剧烈……他硬着头皮弯下腰去,扣出钱的一个睾丸……一刀旋下来。第五十二刀,他低声提醒已经迷糊了的徒弟。

    徒弟用哭腔报数:“第……五十二……刀……”

    他操刀如风……那些从钱身上片下来的肉片儿,甲虫一样往四下里飞落。他用两百刀旋尽了钱大腿上的肌肉,用五十刀旋尽了钱双臂上的肌肉,又在钱的腹肌上割了五十刀,左右屁股各切了七十五刀。至此,钱的生命已经垂危,但他的眼睛还是亮的。他的嘴巴里溢出一团团的泡沫,他的内脏器官失去了肌肉的约束,都在向外膨胀着。尤其是他的肠胃,就如一窝毒蛇装在单薄的皮袋里蠢蠢欲动。赵甲直起腰,舒了一口气。他已经汗流浃背……为了成就钱雄飞的一世英名,为了刑部大堂刽子手的荣誉,他付出了血的代价……

    当他举起刀子去剜钱的右眼时,钱的右眼却出格地圆睁开了。与此同时,钱发出了最后的吼叫。这吼叫连赵甲都感到脊梁发冷,士兵队里,竟有几十个人,像沉重的墙壁一样跌倒了……刀子的锋刃沿着钱的眼窝旋转时,发出了极其细微的“咝咝”声响……

    我们难得亲眼看见杀人,“文革”时期打死过一些,那也不是割头,更不要说凌迟了。文字上敢这么详细而不厌其烦地进行杀人描写或记载的,中外古今怕都罕见。

    神经衰弱一点的,现在读过这些精致的叙述,不晕倒才怪。而它们确都是存在过的。

    中国古代最发达的文化之一,就是发明了一系列的酷刑及逼供理论。人类第一部制造冤狱的经典,正是我们这边的先人所写的《罗织经》。而针对犯人所用的刑具,同样五花八门。有的起名美丽香艳,如“凤凰展翅”、“玉女登梯”等。有的名字本身就叫人不寒而栗。如唐时仅枷一项就有“定百脉”、“喘不得”、“突地吼”、“失魂胆”、“死猪愁”、“求即死”等叫法,听听就能心惊肉跳。

    为什么在这方面,我们会如此畸形地发达呢?

    原因概在中国法律的好坏,一向不能看它的“法条”如何如何,从条文看,兴许我们早就是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了,其实不然。我们的皇权意识一向大于一切、高于一切,有了它,就无了“人权”,执法时也就不大重视证据、事实与诉讼了,只求“口供”,于是酷刑汹汹,逼打成招.变成“欲加其罪,何患无词”。

    不过,《檀香刑》的作者既不关心“打”,也不关心“招”,更不关心或无力关心中国人、德国人的“人权”问题,他的思想里可能从未形成过什么现代人权与法权意识,只好对“罪犯”的处罚,即在实施酷刑时的场面、细节上,过多地作了重视与描述。

    和作者在《红高粱》里的表现一样,莫言写作时露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冷静,从某个角度说,他简直就是在欣赏、品味着杀人的每一部动作,真就当它成“艺术”了。瞧那情形一点不像片着人肉,倒像片猪、杀羊、剥狗皮。

    中间又穿插写到杀人和凌迟这行古来就有的许多规矩,如何才杀得恰倒好处、臻于一流以及新手练杀的方法等。同时,他还把这个在刑部执法四十年、一生杀过近一千人的“刽子手”以往所杀的那些人与这次所杀的,比较了肉质的次劣。如此讲述,比起《红高粱》里的千千巴巴,就多出来不少“文化”与味道。当然,无论是杀刘光第,还是杀钱雄飞,他们在全书中,只算得铺垫、穿插,莫言真正着重想写的,是对正角儿孙丙的执刑。

    孙是因德国人铺铁路,占了他这类布衣百姓的祖坟,带头闹事,打死了德国人,惊动“老佛爷”慈禧与皇上等人后,被判刑,由袁世凯当主斩官处死的。这就不需诉讼与口供。

    小说末几章,莫言绘声绘色写到的,便是怎样处死孙丙的一系列预先计划细节和执刑前后的紧张过程,以及人物的心理陈述等。

    这次的动刑,也像许多人见过的剥猪的先“预热”、再鼓捣一样,看似从所未见,其实我们适当地作点联想,联想到鸡鸭鱼鸟、猪狗牛羊身上,就知道类似的情节自己可能已亲眼见过:俺看到檀木橛子在俺的敲击下,一寸一寸地朝着俺岳父的身体里钻进。油槌敲击橛子的声音很轻,梆——梆——梆——咪呜咪呜——连俺岳父沉重的喘息声都压不住。

    随着檀木橛子逐渐深入,岳父的身体大抖起来。尽管他的身体已经让牛皮绳子紧紧地捆住,但是他身上的所有的皮肉都在哆嗦,带动得那块沉重的松木板子都动了起来。俺不紧不慢地敲着——梆——梆——梆——俺牢记着爹的教导:手上如果有十分的劲头,儿子,你只能使出五分。俺看到岳父的脑袋在床子上剧烈地晃动着。

    他的脖子似乎被他自己拉长了许多。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实在想不出一个人的脖子还能这样子运动:猛地一下子抻出,往外抻——抻——抻——到了极点,像一根拉长了的皮绳儿,仿佛脑袋要脱离身体自己跑出去。然后,猛地一下子缩了回去,缩得看不到一点脖子,似乎俺岳父的头直接地生长在肩膀上……俺的手拿不准了……一槌悠过去;这一槌打得狠,橛子在爹的手里失去了平衡,橛子的尾巴朝上翘起来,分明是进入了它不应该进入的深度,伤到了孙丙的内脏。一股鲜血沿着橛子刺刺地窜出来。俺听到孙丙突然发出了一声尖厉的嗥叫,咪呜咪呜,比俺杀过的所有的猪的叫声都要难听……

    孙丙的嗥叫再也止不住了,他的嗥叫把一切都淹没了。橛子恢复了平衡,按照爹的指引,在孙丙的内脏和脊椎之间一寸一寸地深入……

    爹让俺用小刀子挑断了将孙丙绑在木板上的牛皮绳子,绳子一断,他的身体一下子就涨开了。他的四肢激烈地活动着,但他的身体因为那根檀木橛子的支撑,丝毫也动弹不了。

    从孙丙的眼睛到孙丙的嘴角,从孙丙的鼻孔到孙丙的耳朵,从孙丙肩头上流浓淌血的伤口,到他裸露的胸脯上结痂的创伤……那些卵块在一眨眼的工夫就变成了蛆虫,蠢动在孙丙身上所有潮湿的地方……散发着扑鼻的恶臭,还散发着逼人的热量……更多的血和浓流出来,更多的臭气散发出来……从他的嘴里发出了一声接一声的令人头皮发紧、脊背发冷的呻吟。

    对一个问题,我一直很蒙:谁想象得出两个执刑的“刽子手”,居然是“罪犯”孙丙的亲家和女婿吗?

    他的女婿或许有点呆,但在有些方面其实是很精明的,小说里有所描写,既然这样,那么惟独对丈人用刑时,他就彻底呆了,再不在意了,这可信吗?呆人许他行刑吗?

    为了使我们相信刽子手不管杀人对不对,只管按吩咐方式杀人,杀得心安理得,并把活儿依要求办好,做好了他们有自豪感,作者又特意说出了道理,实际是在向我们作必要的解释——起码他是把它们当作解释的:小的下贱,但小的从事的工作不下贱,小的是国家威权的象征,国家纵有千条律令,但最终还要靠小的落实……只要国家存在,就不能缺了刽子手这一行。眼下国家动乱,犯官成群,盗贼如毛,国家急需手艺精良的刽子手。干咱这一行的,一旦用白公鸡的鲜血涂抹了手脸后,咱就不是人啦,人间的苦痛就与咱无关了。咱家就是皇上的工具,咱家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法律。

    孙丙忍受了这样的酷刑,他已经成了圣人……多活一天就多一份传奇和悲壮,就让百姓们的心中多一道深刻的印记,就是在高密的历史上也是在大清的历史上多写了鲜血淋漓的一页……

    但是,中国人的亲情胜于血,女儿的公爹和丈夫亲手把亲爹杀了,那样冷静从容,只出过一小点差错,谁信?况且,如此大量地写杀人过程的意义何在?

    为能把人物形象打造得更加丰满?为了更见得我们历史与文化的黑暗、畸形?也为了把自己的才气和想象力发挥得更加淋漓尽致?

    这都不失为一个大的创作策略,但它又是以人物的形象失真和历史失真为代价的。

    从小说内容上看得出,作者的确收集来了不少的历史资料与传奇故事,进行过认真的研究,他的聪明就全用在对如何杀人的身临其境般的描写上了。

    核子在此,那么,它的“爱情”发生过程的莫名其妙,在某些唱词唱腔上的过于泛滥浮夸,就都不足为怪了。

    莫言的又一个走到极端的话题是两性关系。他尤其愿意表达出女性人物**的极致状态。

    《红高粱》里的“我奶奶”尚不太分明,到《檀香刑》时,终于有了个女主角儿眉娘,和县太爷钱丁挂上了,弄得满城风雨,公开地有伤风化。

    这情感故事就不再像发生在古时有条件妻妾成群的知县大老爷与民女之间,倒更像现今一夫一妻制下的村儿里作威作福的村长在与民妇偷情。

    具体描写时,作者在表面上,是想把眉娘写成**“解放”了的主儿,实际效果上,却整个儿玄虚不实,矫情做作,不可信,也不可爱。

    他是把“历史”当现实(今史)来写吗?是把偷情合法化吗?还是想描写一个**“解放”了的少妇形象,以加强故事的可读性与吸引力?

    但为了可读,他再一次不惜伤害了历史的真。

    进而,为能以假乱真,他又把这个班主之女,一个精灵尤物,硬是莫名其妙地许配给了一个形同孤儿的呆瓜。她就有了不得不偷情的基础,能时时、次次主动出击,上门为那个大龄的县令献出肉身。

    难道这就是可歌可泣的“爱情”?他们哪一桩哪一件能般配、相互吸引呢?到底是肉欲在驱使、作用,还是“爱情”?

    莫言只注重故事的离奇曲折本身,便丢弃了其余。

    这是很可惜的事。

    莫言的再一个试图要写出极端和极致来的主题,是关于酒文化以及《百年诺贝尔文学奖和中国作家的缺席》作者所提到过的“酒神精神”。他从《红高梁》电影的走俏、走红受到启发,从尼采、《聊斋》和一些评论家那里得到灵感,想在酒上大做一番文章,就写了部神神道道的《酒国》。可除了稀奇古怪的故事情节外,我们很难讲得清他究竟要说什么——他借人之口,恭维“莫言”。

    (D.一通后,再未说清楚什么。其中谈论酒文化的一些文字,亦无可以嘉许之处,浪费了巨大的才情)

    无力的辩护背后

    莫言对自己的“走极端”、“写极致”、“审丑”、“非理性”等非议是这样辩解的:我很不愿让自己的思维纳入“理性”的轨道,但长久不“理性”又有被人猜测为“精神变态”的危险,我不得不按照批评家们的教导来“理性”、来“节制”,果然是把“狂气”和“雄风”收敛了。我多么愿意成为一个被文学权威们视为掌上明珠的、不异端的好作家……但到底不行,正所谓“乌鸦叫不出画眉声”。

    当代中国,除了农民意识还有什么别的更先进的意识么?既然没有,那么,农民意识中那些正面的、比较可贵的一面,就变成了我们作家、起码是我个人赖以生存的重要的精神支柱。这种东西我在《红高梁》里得到比较充分的发挥……我痛恨天下地上的一切神灵。在我们这个很独特的社会里,我们一味地歌颂真善美,(但它们)能不能准确地表现出我们社会的面貌来?有人说我是现代派作家……我认为我是一个最现实的作家。我所有的作品都充满了非常浓郁的现实主义的气息……每个人身上都潜藏着很多兽性。

    我为什么觉得应该把丑写得淋漓尽致呢?就是为了张扬个性。我们曾经有过长期的造神运动……现在,我们的思想解放运动一个最起码的低层次上的起点,就是价值都是历史的产物,有它进步的一面,也有它缺陷的一面,所以我们对所有的道德价值都要重新评价……作家应该……从全人类的高度上来拯救人类,从文化心理上来疗救我们的民族,这是非常艰巨的任务,从鲁迅以来一直在做这个工作,不断地暴露我们民族性格中那种懦弱的、软弱的、黑暗的一面。我觉得鲁迅最缺少的是宏扬我们民族意识里面光明的一面。一味地解剖,一味地否定,社会是没有希望的……我们民族之所以还有希望,在中国发展的惟一健全的意识里恰恰是农民意识,我们不把农民意识光明的一面宏扬起来,那社会是没有发展前途的。

    这里面有几层意思。

    除了对人所批评的要“理性”“节制”莫言颇感无能为力,不得不耍赖皮,玩一个“我就这样了,你能怎么的”以外,其他理由都有它自身的道理。

    针对其中的有些道理,我们不妨来分析分析,看看它们究竟能不能说得通,成不成立。

    首先,农民意识中“光明的一面”包括哪些内容?

    如果猜测不错,那还是《红高粱》里写到过的“张扬个性”或“酒神精神”。

    单单发扬了它们就够吗?它们就不是“神灵”、不是“价值”吗?

    既然你要“打破一切价值和标准”以及“神灵”,那么,凭什么你不对它们“重新评价”?

    可能莫言会说,我已经评价过了,认为就这两个好,其它都不行。

    这样肯定会不会以偏概全了呢?

    二者一定又不能独存,总要直接附会在某个人身上,从而间接附会于环境、社会等外部系统上。那么,这系统是什么?系统内部有哪些组成元素?这些元素面临到一个不仅有待“重新评价”的问题,而且面临一个“重新组合”的问题,而“重新评价”、“重新组合”后,你能保得住它们不是新的“神灵”吗?谁能说你的评价一定正确呢?

    举个例子:作为中**队培养出来的优秀作家,莫言对战争的“评价”就有待商榷。

    他再三再四地强调:“战争中的罪恶应该由发动战争的人来负责,战争引起的麻烦应该由政治家解决。至于人民,不应该负任何责任,因为大家都是受害者。”如果因“大家都是受害者”而不必负责,那么,即使是发动战争的人,那也可能不要负责的,他们并不能完全左右得了局势,成为“受害人”,像希特勒、萨达姆,后来被自己挑起的侵略战消灭,在他们是始料未及的,更不是他们愿意看见的。

    何况还有那些专会打着“人民”旗号,鼓吹战争、号召战争的政界痞子与流氓呢?不单战争,“文革”或不少政治运动里的中国人,都深受“运动”之害,多数都有所参与,害过人,也为人所害,甚至不少知识精英都充当过“枪手”,整倒别人后,复被人整倒,那么谁来负责?

    面对种种恶势力,有时即使你保持沉默,都意味着犯罪。

    高尔基、罗素、萨特等人,都被他们的政府视为过“敌人”,不再当作“人民”来对待,但他们不仅没有沉默下去,还为自由的事业抗争、抗议,其精神火炬光照千秋。我国当代史上,著名了的作家们,何曾见诸言行?那是要特别惭愧的。

    为莫言敬服的巴金老人,不是也等到大家都能说话后,才站出来公开愤怒和忏悔的吗?说实在的,他的忏悔都没有多少思想,很浮皮潦草,比起高尔基、帕斯捷尔纳克、索尔仁尼琴他们的不能说时尤说之,说了还能一针见血,谁是真正的精神与思想巨人呢?

    莫言却是连巴金那样的勇气和思想都没有了,只“痛恨所有的神灵”,犹如文革时的“对敌人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这目标太抽象,太空泛,差不多等于无所指,或“我想说谁就是谁”。回过头来,我们会发现,他的“张扬个性”或“酒神精神”,都是西来名词,在中国本土上向来缺乏。

    《红高粱》中“我奶奶”和余司令身上,严格说也都不具备这样的精神,他们表露出来的,只是我国历史上司空见惯的“游民”或“流民”血统的反映,传达的也是一种“游民文化”、“游民精神”,与现代意义上的“张扬个性”或“酒神精神”,差了十万八千里。

    前者奉行“有奶便是娘”,只要目的、不问手段的“流氓”策略;后者却严格规定了道德的、法律的底线,奉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在此基础上,张扬自我,“拯救”自我。

    莫言混乱了人类必须遵守的必要底线,轻率地以为只要是“打破一切”的,那就是好的,实际上就为流氓们的横行霸道,开了一道口子。

    而余司令那样的土匪、王八蛋猖獗猖狂、无法无天,在他眼里,也就成了“张扬个性”和“酒神精神”的最佳代表。可见得莫言的理性思维能力有多简单、有害。

    对于这样一位缺乏现代人理性意识或觉悟的作家,我们不能听见他喊着什么,就以为一定真是个什么。他喊着的有时并非所指。

    这究竟是他的能力原因造成的,还是他的口是心非呢?

    就我看来,他不是那种口是心非的人,起码四十多岁后不太是了,因此只能是能力上的原因。

    他的教育与阅读、阅历,还未能帮他确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人精神。我们还能期待他提出什么个“理想主义”来呢?

    诺贝尔曾留下遗愿,说自己的文学奖应赠给“文学家,他曾在文学园地里,产生富有理想主义的最杰出的作品”。

    从这方面说,莫言的“理想主义”究竟在哪里呢?他的生命力和所谓“酒神精神”,都是些提不起来的零碎。而面对真正的历史问题时,他却回避了,“躲”起来了,“藏”起来了,“掖”起来了,连亲身经历过的“文革”都不敢正面写、正面碰了,不约而同地与其他“作家”一道,“画地为牢”,圈定了能写的范围。

    这兴许说得有点苛刻,但长期物质、精神上的赤贫状态,确乎使他整个人,还更多地停留在较低层次的追求水准上。

    记得曾有人问他,如果你拿到诺贝尔奖,那笔一百万的奖金,想怎样花,莫言答道,要拿它买座大房子,带洗澡池子的,能每天在里面搓澡。

    这或许有点调侃了,但从某个侧面,不也透露出作家生活的状况与趣味来了吗?

    同样当过兵的作家刘震云,在中国现代文学馆说起莫言的一桩事,让我久久难忘。

    他是这样说的:一般当兵的,都是连长在的时候,或者排长在的时候赶紧扫地。他说我呢,是在连长不在的时候扫地。他说我们那个连的厕所都是我掏的,我专门趁他们不在的时候掏。但时间长了,他总有一天会知道,知道了就觉得这个孩子特别的憨厚,可靠,所以就能提干。我觉得他在部队的收获比我大啊。

    这段话十分传神地描画出“早熟”的莫言,他的适应外界环境的机心、“智慧”与太聪明,以及在那段特定环境下,在严酷的竞争和“灾难”面前,精神的扭曲,灵魂的变形。

    同样,上学、就业、当兵和出道之初,他也实施过一些“策略”,这都是一些“必然”的、逻辑上的延伸。

    如:我当着一个同学的面说学校像监狱、老师像奴隶主、学生像奴隶,学校就给了我一个警告处分……出了这件事后,我就成了学校有名的坏学生。他们认为我思想反动,道德败坏……为了挽回影响,我努力做好事,帮着老贫农家挑水,但我的努力收效甚微,学校和老师认为我是在伪装进步。

    郑红英说:“上边有指示,从今之后,‘地富反坏右’的孩子一律不准读书,中农的孩子最多只许读到小学……”就这样,我成了一个人民公社的小社员……我得罪了郑红英……断送了我自己的前程……一九七三年,托我叔叔的面子,我进了县棉花加工厂……进厂登记时,我虚荣地谎报了学历,说自己是初中一年级……一九七六年,我终于当了兵,填表时,我大着胆子,把学历填成了初中二年级……在填写入团志愿书时,我就把自己的学历提升到高中一年级。以后所有的表格,都是这样填了。

    当时的农村青年,要想脱离农村,除了上大学之外,还有一条出路就是去当兵……对一个中农的儿子来说,当兵在某种意义上比被推荐上大学还难。从十七岁那年开始,我每年都报名应征,但到了中途就被刷下来。不是身体不合格,是家庭出身不合格……天无绝人之路,一九七六年征兵时节,村子里的干部和几乎所有的社员都……挖胶莱河……我那时在棉花加工厂,没去挖河……正好公社武装部长的儿子也在棉花加工厂当临时工,我知道他父亲手中的权力对我多么重要,平时就注意团结他。征兵开始,我就给他父亲写了一封信,让他送了去……混进了革命队伍。

    他说他对养花养草很感兴趣,也喜欢养石头。又一次进城时,我背去了两块大石头,足有八十斤……后来我又写了一组短小的水乡小说,毛老师说很有孙犁小说的味道,于是他就带我到白洋淀去体验生活。

    我非常关注同行们的创作。前些年年轻时,出于一种古怪的心理,我曾经撒谎说不看同时代作家的作品,好像那样就显得不同凡响。现在我已经四十多了,应该努力做一个坦率的人……做一个坦率的人是为了夜里不失眠……

    现在的莫言成名成家,红得发紫,再无挡道拦路的,他想做一个谦虚和坦率的人不成什么问题,为使自己心安、进步,他就想说点真话了——除非那真话是不能说、说不得的。

    回头想想,如果连这些都需要“想”才做,那做起来确乎不易。这背后也就不光是环境畸形、精神扭曲等理由那样简简单单就能说明得清的。

    为什么他开始时“不想”说真话呢?引人关注真就那样重要?进而,份额是有限的,你占一份,别人必然少一份,对你来说争无可厚非,对别人,却是人生巨大的牺牲。

    如他最初想报考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却晚来了,已过了报名时间,总参系统的名额很有限,就几个,他凭着自己的作品,受恩师徐怀中先生赏识,后特批破格录取,挤走的那一位潜力也许不小,只不过考时不太走运,分数不及他,就挤到另一条路上,一辈子葬送掉了。

    莫言在对自己的命运“沾沾自喜”时,同情过别人、尤其是被他挤走的那位战友的遭遇吗?从那人的角度说,这种“破格录取”,也是“不公平”的啊。

    当然,我不是说莫言不该“破格录取”,而是说在畸形的年代里,我们埋葬掉的天才太多了,真正走出来“打造”人类灵魂的作家们,却未写出与之相应的有分量的作品来,对它进行深入、全面的反思,他们缺少一种觉悟,缺少大悲悯的襟怀。

    莫言则因从小受到的打击太深,本能地防备着什么、“计算”着什么。

    在得知日本那位拿上诺贝尔文学奖的大江健三郎,很赏识自己的小说后,他就与大江密切地交往、联系了起来。

    1997年从部队转业地方后,他出访方便了,就不断走出去,极尽全力地扩大国际影响。

    后来所做的这些,就都是为了尽快进入瑞典文学院的视野了。

    因此,在莫言人生的每一阶段上,他面对自己需要突破的东西,其采取的方略是一以贯之的。它们无一不在说明着,莫言适应环境的生存力、应变力很强,从而在本质上,也就规定住他是一个比较安守本分的、只能在体制内说话的“良民”。

    在这样的情形下,一个人还能不断推出他的精品力作,来“震撼”世界吗?贾平凹曾在《病相报告-后记》中,说出了自己对文学——主要是小说的看法,认为文学可分主流的、闲适的和分析人性的三类。我们的传统里只有前两类:一者歌颂或揭露批判。歌颂则受人鄙视,批判则后世敬重,尊一声“×圣”。但无论迎合还是叛逆,紧跟政治与潮流的作品都不可久。这就有了另一类,即性灵化地生存,享受人生,幽思玄想,清心寡欲,作文启人心智,后世称一声“×仙”。第三支的“分析人性”在国外很发达,国内目前还不成气候。“先锋”作家多所为之。

    对照看莫言,我们发现,他的作品有进行直接批判的,如《祖母的门牙》、《天堂蒜薹之歌》等。也有消闲,纯为说笑的,如《一匹倒挂在杏树上的狼》、《酒国》等。更多是写出了人性的极致,对内容的真实性有所伤害。因此,他的不少作品都缺乏可信的人性与思想深度。

    也许直觉到了这点,他才永远郁闷地挣扎着,在无可寄托时佯狂作文,这种“狂”表现出一种变态、扭曲了的爱美、求真、向善的心灵姿态,它是一个惟有赤子化、童真化的人,才离不开的臆想的世界。

    所以,作为作家的莫言,虽一再声称他是“现实主义”作家,但他并不“现实”。不现实的人活在人间,往往都是生活的“失败”者。生活上的“失败”往往促进了作家的情思之力,化激愤为发愤,以作品的“成功”,来证明自己没有完全失败。

    这种个性心态从而规定了莫言小说的视角——“童心视角”,以能随心所欲地“愤世嫉俗”、“童言无忌”。“童”者的身份又使得他所要表述的,似出格,其实并未真的出格,走向人性与思想深处,探明历史和现实真相。

    和这样的心态相适应的,是他一贯夸张、膨胀的语言,有欠简练与紧凑,更不怎么雅致,给人张牙舞爪的印象。他曾恭维自己,而不失辛辣讽刺和幽默地攻击别人道:“文学是吹牛的事业但不是拍马的事业,骂一位小说家是吹牛大王,就等于拍了他一个响亮的马屁。”不过,“吹牛”有可能使他忘乎所以,一篇文章故事再精彩,只要有几处过分刻意卖弄、斧凿的句子、情节、细节,就很让人倒胃口了。

    2003年6月11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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